Mahalo 幫助 Honolulu Star Advertiser。享受這個免費故事的樂趣!
在一家電動滑板車租賃公司因短暫的混亂運營與該市發生爭執三年後,夏威夷立法者和州長大衛·伊格 (David Ige) 通過了對該州電動滑板車進行監管的法律。
新法律將踏板車的速度限制在每小時 15 英里,禁止 15 歲以下的司機,並要求一次性註冊費用為 30 美元等,同時讓各縣制定其他規定來確定他們的位置車輛可以在公共場所行駛和停放。

Ige 於 7 月 1 日簽署的第 72 號眾議院法案還指出,州輕便摩托車使用法律,包括要求的車輛登記,不適用於電動踏板車,市政府官員聲稱這是他們在 2018 年停止運營的努力的一部分。電動滑板車租賃公司 Lime。
預計新法律將鼓勵擴大比汽車更環保的個人出行選擇,並可能導致電動滑板車共享業務的激增。
然而,這種擴張可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因為該市的交通部將新法律視為將電動滑板車添加到檀香山交通法規的“第一步”。
該機構的一份聲明說:“根據法律要求,各地區必須首先頒布法令,在全國范圍內規範這些滑板車的運營。”
DTS 補充說,它正在準備一項法案供市議會審查,以製定法規,包括安全要求和瓦胡島運營規則。該機構還表示,制定監管電動滑板車的新州法律多年來一直是 DTS 的優先事項。
儘管得到了行業支持者和地區官員的鼓勵,但在過去兩年中,類似於 HB 72 的措施未能得到立法者的批准。
最近通過的法律在立法聽證會上得到了包括 Lime 在內的一些踏板車租賃公司的支持。另一家支持此舉的行業運營商、總部位於紐約的 Helbiz Inc. 表示,它計劃在不久的將來進入該市場。
夏威夷的新法律也得到了一家自 2 月以來一直在威基基經營的電動滑板車租賃公司的慶祝,儘管該市認為在公共場所駕駛電動滑板車仍然是非法的。
Go X 公司表示,在威基基進行了一次成功的試驗後,它計劃擴展到瓦胡島和鄰近島嶼。
舊金山 Go X 首席執行官亞歷克斯·德貝洛夫 (Alex Debelov) 表示,公司官員向交通部、市長辦公室和警方的市政官員提交了他們的案子,然後討論了市長柯克·考德威爾 (Kirk Caldwell) 的前任政府,專門針對州法律提出了“牽強附會”的論點。輕便摩托車,適用於電動滑板車。
DTS 表示,它沒有允許、批准或以其他方式批准 Go-X 的運營。
Debelov 聲稱,他的公司在該市的立場上有堅實的法律基礎,即如果電動滑板車不符合輕便摩托車的規定,它過去是非法的,他指出,以前不可能使用電動滑板車。像輕便摩托車一樣註冊城市。“這不是輕便摩托車,”他說。
與三年前的 Lime 不同,Go X 將其滑板車從充電站出售給其他企業,包括酒店、購物中心和其他從 Go X 產生收入的汽車租賃公司。
Lime 有一種“無樁”運營模式,客戶可以在公共場所的任何地方取放他們的滑板車,這引起了市政府官員的憤怒,他們認為這是非法的,並沒收了在公共場所阻塞人行道的 Lime 滑板車。
市政府官員在 2018 年表示,一項州輕便摩托車法律要求電動滑板車的註冊和批准,而另一項州法律要求滑板車停在街道的任何部分,包括人行道,以出售車輛或其中包含的車輛服務,從而造成危險狀況或公害。
在與威基基、阿拉莫阿納和卡卡科戰鬥一周並沒收了一半的車隊後,Lime 停止了在威基基、阿拉莫阿納和卡卡科的約 200 輛踏板車的運營。
檀香山警察局發言人 Michelle Yu 表示,在首次推出 Go X 滑板車後,威基基的警官發出了多次警告和傳票,要求他們在人行道上駕駛,而且警官還製造了“大量”無人看管的滑板車,這些滑板車留在了公共財產中。Yu補充說,最近警告和引用的數量有所減少。
德貝洛夫說,Go X 踏板車被留在公共場所的情況很少見,除非電池沒電,否則客戶會因未能將踏板車送回碼頭而支付 25-30 美元的費用。他說,在這兩種情況下,Go X 踏板車都會被及時取走。
據 Go X 稱,客戶已經在其車隊上進行了大約 50,000 次旅行,從 100 輛踏板車開始,增加到大約 150 輛。 客戶解鎖踏板車的費用為 1 美元,根據需求每英里收費 50 美分至 88 美分,長期使用可用的使用計劃。
Debelov 引用了交通數據分析公司 INRIX 2019 年的一份報告,該報告得出的結論是,火奴魯魯在美國任何主要大都市區的微型移動平台(包括自行車和踏板車共享)方面具有最大的潛力,可以在城市溫暖的氣候下使汽車旅行更輕鬆,並減少短途旅行佔比高。
“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市場,”他說。“它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受歡迎。從我們的角度來看,這是一件好事。“